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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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北京魔幻印象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与被告北京魔幻印象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托管合同》于2020年8月1日解除; 二、被告北京魔幻印象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2019年9月27日至2020年4月26日期间租金28845元; 三、被告北京魔幻印象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违约金14805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46元及案件公告费(以实际发生为准),由被告北京魔幻印象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1-7-3 |
发布日期 | 2021-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