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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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北京富宏建设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刘志红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900元,由原告***、原告刘志红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25 |
发布日期 | 2020-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