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龙怀工业(漳州)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海支行 福建闽辉包装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如不服本裁定,应当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终结执行行为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1-9-7 |
| 发布日期 | 2021-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