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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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深圳市小茶小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9民初7021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深圳市小茶小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进场费40000元、押金37500元; 三、驳回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009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893.75元,合计2902.75元(***已预交),由被上诉人深圳市小茶小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担2685元,由***负担217.75元。深圳市小茶小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迳付268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7-30 |
发布日期 | 2021-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