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臻味坊食品有限公司 北京好礼物食品文化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好助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北京菁启元科技文化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公司解散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北京好礼物食品文化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解散;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0元,由被告北京好礼物食品文化有限责任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依法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6 |
| 发布日期 | 2020-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