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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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陕西强宇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1,776.05元,由原告***负担,鉴定费250,568元,由原告***负担17,561元,由被告陕西强宇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担10,00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9-4 |
发布日期 | 2021-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