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0-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鄂0506刑初121号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若发现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时,可再次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被执行人仍需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9-6
发布日期 2021-10-1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