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上海琛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达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海道路交通事故物损评估中心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上海闵涛环卫清运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闵涛环卫清运有限公司保险理赔款105,57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292.49元,由原告负担98.18元、被告负担1,194.31元;诉讼中产生的评估费3,200元,由被告负担(被告已垫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金融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2-01 |
发布日期 | 2020-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