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件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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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件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湘0703执827号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罗亮与被执行人常德市鼎城区嶺南王朝歌舞厅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之规定,本案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录 附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108.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 (2)裁定终结执行; (3)裁定不予执行; (4)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 |
裁判日期 | 2021-5-24 |
发布日期 | 2021-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