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非诉执行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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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牡丹江市公路客运枢纽有限责任公司 牡丹江市路兴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行政非诉执行 |
| 法院 | 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黑1002执764号 双方当事人: 本院执行的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执行绿地地产集团牡丹江爱民置业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已为申请执行人实现全部债权1238400元,现本案已实际执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零二一年八月九日 |
| 裁判日期 | 2021-8-9 |
| 发布日期 | 2021-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