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10-11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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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京0108民初17406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无业,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无业,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金凤,北京金则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与被告***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6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交款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1-7-2
发布日期 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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