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0-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保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仙居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1024执1832号

申请执行人吴涛与被执行人柯峰啸为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吴涛因被执行人柯峰啸未履行(2021)浙1024民特445号裁定书确定的义务,向本院提出执行申请。本院于2021年7月16日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吴涛向本院明确表示被执行人已履行法律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浙1024民特445号裁定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二零二一年十月九日联系人:周昌志联系电话:0576-89322626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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