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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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罚金 |
法院 | 仁化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仁化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粤0224执508号 蓝荣华: 本院刑庭移送执行与被执行人蓝荣华罚金一案,根据仁化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粤0224刑初64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依据申请,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扣划被执行人蓝荣华银行账户存款1500元至法院账户。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2021)粤0224执508号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
裁判日期 | 2021-8-12 |
发布日期 | 2021-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