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10-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罚金
法院 仁化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东省仁化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粤0224执508号

蓝荣华:

本院刑庭移送执行与被执行人蓝荣华罚金一案,根据仁化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粤0224刑初64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依据申请,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扣划被执行人蓝荣华银行账户存款1500元至法院账户。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2021)粤0224执508号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裁判日期 2021-8-12
发布日期 202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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