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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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济南市章丘区煤气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保全人***、***、***银行存款20万元(期限为一年)或查封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二、查封申请保全人济南市章丘区煤气公司名下位于济南市章丘区房产一处(房产证号:章房权证城字第1××4号),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4-1 |
发布日期 | 2021-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