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晟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商水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河南晟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费10639.1元; 二、驳回原告河南晟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6元,减半收取43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1-9-29 |
| 发布日期 | 2021-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