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江苏飞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江苏飞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淄川分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执行人江苏飞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江苏飞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淄川分公司、***银行存款20万元(期限为一年)或查封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1-20 |
发布日期 | 2021-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