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晋江明伟鞋服有限公司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晋江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闽0582民初8919号

原告: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该公司工作人员。

被告:晋江明伟鞋服有限公司,住***。

原告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晋江明伟鞋服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22日立案。原告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施艳萍

二零一九年八月五日

法官助理黄雅彬

书记员王彬儿

裁判日期 2019-08-05
发布日期 202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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