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10-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州市花都永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广州市花都永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办理好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松园路1号永大新城永兴楼407房的房地产权证,相关费用由原告***、***自行承担。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广州市花都永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

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7-1
发布日期 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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