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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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沈阳幸福里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2021)辽0102民初14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2021)辽0102民初14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084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84元由上诉人***负担542元,由***负担542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9-24 |
发布日期 | 2021-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