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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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分行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苏1302执2483号 庞然、宿迁中央国际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庞然与宿迁中央国际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9)苏1302民初8361号,申请执行标的为67161元。在执行中,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被执行人已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907元已汇至本院执行费专用账户。 至此,关于庞然与宿迁中央国际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经执行完毕,本院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日 |
裁判日期 | 2021-9-10 |
发布日期 | 2021-1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