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10-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0902执恢758号

申请执行人:濮阳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岳村信用社

被执行人:支世省、支世祥、陆发团、陆发党、周丽霞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未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豫0902民初2704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本院已立案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本案执行款项已经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豫0902执恢758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日

裁判日期 2021-9-10
发布日期 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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