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温州圣诺鞋服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苍南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0327执2827号 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港支行与被执行人温州斯绒服饰有限公司、温州冰企服饰有限公司、刘碎坤、谢方燕、刘正产、陈秀菊、刘小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9)浙0327民初927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港支行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9月27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温州斯绒服饰有限公司、温州冰企服饰有限公司、刘碎坤、谢方燕、刘正产、陈秀菊、刘小鸯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浙0327执2827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
裁判日期 | 2021-10-11 |
发布日期 | 2021-1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