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案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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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天全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天全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川1825执731号 成都百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李洪: 成都百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李洪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79.66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779.66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28日将该款转付给成都百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至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4条第(1)项之规定,成都百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1825民初374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
裁判日期 | 2021-9-30 |
发布日期 | 2021-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