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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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青岛超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鲁0211执1538号 申请执行人:赵方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代理人:张成杰,青岛西海岸正道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执行人:青岛超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 申请执行人赵方涛与被执行人青岛超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10025元。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给付3000元,余额放弃。现被执行人已履行给付案款3000元的义务。双方当事人同意(2020)鲁0211民初19791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2021-6-28 |
发布日期 | 2021-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