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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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2021)闽0582民初667号民事判决; 二、***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借款本金245500元并支付自2020年8月25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 三、驳回***一审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5575元,减半收取计2787.5元,由***负担544.5元,***负担2243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575元,由***负担1089元,***负担448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6-8 |
发布日期 | 2021-1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