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之诉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10-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邓州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不得执行***、***名下位于邓州市侧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邓字第××号);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9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院(2021)豫1381执异58号执行裁定书于本判决生效时自动失效。

裁判日期 2021-8-23
发布日期 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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