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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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峨眉山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峨眉山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川1181执922号 雷小平、石汝连: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峨眉山市人民法院 (2021)川1181民初1835号民事判决书,受理雷小平申请执行石汝连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案执行标的为被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拖欠的工程款20000元及利息,负担执行费200元。 执行中,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20200元,扣除执行费200元,支付申请执行人工程款20000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利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现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八月九日 |
裁判日期 | 2021-8-9 |
发布日期 | 2021-1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