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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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云南勐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云2823执恢33号 关于姚军与陈赛明、曾宪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权利人姚军依据(2020)云2823民终166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4月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恢复执行,本院于2021年4月2日依法立案执行。 经本院采取执行措施,申请人申请执行的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
裁判日期 | 2021-8-24 |
发布日期 | 2021-1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