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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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常州金坛衡丰置业有限公司 江苏广泽建设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常州金坛衡丰置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7935万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江苏广泽建设有限公司预付。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8-24 |
发布日期 | 2021-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