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黑牡丹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江苏联湘纺织原料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江苏联湘纺织原料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6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二、查封黑牡丹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雕庄采菱村委凤凰路28号(宗地面积21778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苏(2020)常州市不动产权第0××3号]。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黑牡丹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8-2 |
| 发布日期 | 2021-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