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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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沈阳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辽01**执1448号 申请执行人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周林健,系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沈阳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洪杨,系管理经理。 申请执行人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沈阳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4日作出的[2018]辽01**民初8006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 终结(2019)辽0112执1448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长李臣 执行员刘海波 执行员王晓龙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廖理 |
| 裁判日期 | 2019-10-22 |
| 发布日期 | 2019-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