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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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芦溪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对案外人付兰提供其名下位于长沙市长沙县产权证号为湘(2018)长沙县不动产权第0027375号的不动产予以强制执行(以处置所得款35万元为限)。 二、查封案外人付兰提供其名下位于长沙市长沙县产权证号为湘(2018)长沙县不动产权第0027375号的不动产。 三、拍卖案外人付兰提供其名下位于长沙市长沙县产权证号为湘(2018)长沙县不动产权第0027375号的不动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5-20 |
发布日期 | 2021-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