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0-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芦溪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对案外人付兰名下位于长沙市长沙县不动产权证号为湘(2018)长沙县不动产权第××号不动产的查封,后续轮候查封自动失效;

二、将原属案外人付兰名下位于长沙市长沙县不动产权证号为湘(2018)长沙县不动产权第××号的不动产过户至买受人封玉嫦(公民身份号码:4311271986××××××××)名下;不动产权属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封玉嫦时起转移;

三、买受人封玉嫦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7-14
发布日期 20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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