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10-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牡丹江热电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法院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牡丹江热电有限公司供热费5442.39元、违约金317.62元,合计5760.01元;

二、驳回原告牡丹江热电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5-20
发布日期 20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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