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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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粤1972执11812号 被执行人东莞市大岭山武辉塑胶电子厂、蒋为武: 本院于2021年8月13日依法受理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东莞市德创五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东莞市大岭山武辉塑胶电子厂、蒋为武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根据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粤19民终6142号民事判决书,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的规定,本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九月一日 |
裁判日期 | 2021-9-1 |
发布日期 | 2021-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