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争议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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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江苏宠运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人事争议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常州市新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新劳人仲案字【2020】第1349号仲裁调解书未履行义务部分的本次执行程序。 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及副本一式三份,向本院申请异议。 |
裁判日期 | 2021-8-18 |
发布日期 | 2021-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