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10-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丰盛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2021)皖0523民初2377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返还安徽丰盛置业有限公司位于和县;

三、***、***赔偿安徽丰盛置业有限公司的租金损失按每天31.08元(51.8元×60%)标准计算自2021年1月15日起至实际返还商铺时止;

四、驳回安徽丰盛置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安徽丰盛置业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9-28
发布日期 20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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