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安徽丰盛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2021)皖0523民初2377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返还安徽丰盛置业有限公司位于和县; 三、***、***赔偿安徽丰盛置业有限公司的租金损失按每天31.08元(51.8元×60%)标准计算自2021年1月15日起至实际返还商铺时止; 四、驳回安徽丰盛置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安徽丰盛置业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9-28 |
发布日期 | 2021-1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