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新疆前昆工程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喀什垦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喀什垦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19)兵0301执113号 申请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无固定职业,住***。 被执行人:新疆前昆工程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方维,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无固定职业,住***。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新疆前昆工程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劳务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标的552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已强制执行到位5525元。至此,本院作出的(2019)兵0301民初19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张 辉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日 书记员 阿里木·木沙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