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10-14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优胜乐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北京优胜乐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退还***剩余培训费20106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3元(***已预交151元)及公告费(以票据为准),由北京优胜乐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7-8
发布日期 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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