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陕西锦瀚稀贵金属有限公司 福建竹天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永安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闽0481执2696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陕西锦瀚稀贵金属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福建竹天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福建竹天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已偿付申请执行人陕西锦瀚稀贵金属有限公司工程款71200.75元、逾期付款利息损失1044.6元、代垫诉讼费810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1330元。至此,永安市人民法院(2017)闽0481民初108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债务已全部结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