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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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归还原告***101000元整并承担相应利息(从2021年7月1日起按101000元为本金以年利率3.85%计算至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被告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76元,减半收取1238元,保全费1270元,合计2508元,由原告负担300元,被告负担220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8-17 |
发布日期 | 2021-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