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法院 |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与惠州市万家喜房地产有限公司于2018年月1日签订的《惠州市万家喜装饰工程合同书》; 二、被告***、***、***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按出资比例向原告***支付67244.05元,并互负连带责任。(其中被告***应付40346.43元、***应付13448.81元、***应付13448.81元。) 三、驳回原告***其他的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627.90元、鉴定费12400元(原告均已预交),原告***负担3146.900元;被告***负担8328.60元、***负担2776.20元、***负担2776.20元,并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9-21 |
发布日期 | 2021-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