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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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重庆中安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加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重庆中安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加工承揽款4万元以及此款从2018年7月28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资金占用利息;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75元,由被告重庆中安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1-10 |
发布日期 | 2021-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