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10-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会理县汇农农林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川0703执恢317号

何静、张书军、杜孟尧: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何静申请执行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川0703民初1811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于2021年2月9日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张书军、杜孟尧已履行完毕判决书确定的支付义务并缴纳了执行费。我院已终结(2020)川0703民初1811号民事判决书执行程序,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裁判日期 2021-2-25
发布日期 20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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