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10-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凤山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凤山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桂1223执14号

牙彩红、黄兴安、黄甫文、罗昌延、牙运柒、潘照福、韦树德、韦春如:

牙彩红与黄兴安、黄甫文、罗昌延、牙运柒、潘照福、韦树德、韦春如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3200.0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3200元。至此,牙彩红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桂1223民初559号民事判决书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日

裁判日期 2021-3-2
发布日期 20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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