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凤山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凤山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桂1223执14号 牙彩红、黄兴安、黄甫文、罗昌延、牙运柒、潘照福、韦树德、韦春如: 牙彩红与黄兴安、黄甫文、罗昌延、牙运柒、潘照福、韦树德、韦春如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3200.0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3200元。至此,牙彩红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桂1223民初559号民事判决书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日 |
| 裁判日期 | 2021-3-2 |
| 发布日期 | 2021-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