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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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贵阳第一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劳务工资27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8元,(已减半收取,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9-13 |
发布日期 | 2021-1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