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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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4民初18658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赵梦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上诉人***偿还5200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应当以本金5200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9年11月24日起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三、驳回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上诉人***、赵梦如果未在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55071.4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上诉人***、赵梦负担。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55071.4元,由被上诉人***、赵梦负担。上诉人***已预交,被上诉人***、赵梦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迳付上诉人***一、二审案件受理费,本院不予退回。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8-9 |
发布日期 | 2021-1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