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10-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2021)鲁0213民初668号民事判决第一、四项;

二、撤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2021)鲁0213民初668号民事判决第二、三项。

二审案件受理费31807元,减半收取,由***负担5740.5元,由青岛恒利兴贸易有限公司负担5081.5元,由中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负担5081.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10-8
发布日期 20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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