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阳市银江面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管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安阳市银江面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小麦7416.2斤。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安阳市银江面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7-1 |
| 发布日期 | 2021-1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