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不良债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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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不良债权纠纷
法院 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裁判日期 2019-12-30
发布日期 202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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